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17 15:22:20     

封闭及卡口设置要求

应当具有独立的封闭区域,设立高度不低于2.5米的隔离围网(墙)。

凡需以公路运输方式载运货物出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应当建立通道出入卡口,配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控制系统和设备,并且与海关联网。

如和其他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在同一区域内的,在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设置统一的隔离围网(墙)和通道出入卡口;同一区域内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之间应当建立隔离设施以及设置区分标识。

现场作业区域的要求

现场作业区域应当相对独立、封闭,设置明显的标识。如以围网(墙)隔离,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各作业功能区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根据海关监管需要,现场作业区出入口应当配置门禁系统或保安人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海关现场作业区,相关工作人员因公进出海关现场作业区应当凭有效证件,并接受海关对其携带物品的监管查验。

需具有储存或者装卸、集拼、暂时存放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的仓库,配备相应设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按照进口、出口等进行分类存放并隔离,设置明显区分标识;放行区和未放行区应进行物理隔离。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满足海关查验作业要求的场地,配置满足海关查验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等,能够实现海关对跨境电商商品的分流检查,具备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配置可实现图像采集分析功能的检查设备,并且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申报清单与机检图像同屏对比功能。同时配备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

需预留安装辐射探测等海关监管设备所需的场地,场站经营人自行安装且供海关使用的设备等应当与海关联网。

需设置后续处置区,用于对查验后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进行后续处置。

需设置各类留存仓库及需要进行鉴定、隔离、检疫处理等后续处理的场地及设施、设备等。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对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废旧物品储存等,应设置专门区域。

需设置存放海关暂不予放行货物的仓库或者场地。

需确保地面平整、硬化,无病媒生物孳生地,场地及周围环境应具备有效的防控鼠类的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环境治理鼠类》(GB/T31712)的相关要求,具有必要的病媒生物控制措施,具备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货物堆放制度、病媒生物防控制度)与有效的卫生控制措施。

场所用房要求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套设置集中审图室、智能审图室、人工开拆查验室、毒品快速检测室等业务用房,设置采样室、样品室、病媒生物及有害生物初筛鉴定室等技术用房,以及工具室等配套设施,满足开展感官检验、取制样品、初筛鉴定及标本存放、留样存放、药品与器械存储等作业要求。

需提供具备网络通讯、取暖降温、休息卫生、更衣等条件的海关备勤、办公场所。

信息化管理系统要求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接收海关相关指令信息,并按照海关要求实现货物进场、出场、存储状态等电子数据的传送、交换。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企业自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当向海关开放有关功能的授权。

需建立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监控摄像头及相应系统。

需建立符合海关网络安全要求的机房或机柜,并且建立满足海关对运输工具登临检查、查验、场所(场地)巡查等工作要求的无线网络。查验区建立全覆盖的无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B。

查验工作设备的配备要求

按照场所设置规范,开展直购进口和一般出口业务的监管作业场所应配备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同时配置可实现图像采集分析功能的检查设备,具备跨境电商进出口申报清单与机检图像同屏对比功能。

监管作业场所监控系统相关设置要求

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建立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监控摄像头及相应系统,通过视频监控安全设备与海关联网,满足海关对监管作业场所区域实施24小时全景式视频监控的需要,保证视频信号传输稳定和画面流畅,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监控摄像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应当符合《海关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HS/T 58),按照《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和图像标识规范》对联网的监控摄像头进行统一编码及标识。合理设置摄像头安装点、监控范围,并应当采用照明、红外等方式,保证监控摄像头夜间监控的清晰度。重点监控区域应保证监控摄像头点位具有一定的冗余度,确保个别摄像头出现故障时不影响海关对重点监控范围或区域的连续监控。

建立符合海关网络安全要求的机房或机柜,用于安置监控摄像头的存储、联网、集成等相关设备,设立管理制度并向海关备案。按照《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运维保障,确定监控摄像头的运维管理部门或单位,负责监控摄像头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系统的运维保障;指定运维管理负责人,并向海关备案。

监控摄像头安装地点附近的明显位置设置提示标识,标识尺寸可根据场地空间大小选择不同型号,表明该区域属于海关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