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注册

发布时间:2022-06-16 18:41:02     

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须符合相应的前置条件,已完成前置资质办理的企业(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物流及仓储企业、银行及第三方支付企业等),可在江苏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ceb.com)按页面提示要求在线注册并填写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开通服务功能开展业务。

前置条件:

1、经营主体必须是境内法人企业,不支持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内须包括:货物进出口,商务电子。

2、电商企业应有成熟的线上体验店,例如网站〉,进口企业提供ICP证书。

3、物流企业应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完善的物流配套系统。

4、支付企业应有国际支付牌照。

5、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提供外贸代理协议或合同。

6、备案企业应有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并能与海关通关对接的能力。

7、电商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时需一同提交在南京海关范围内已展开跨境业务的物流企业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8、信誉良好,一年内未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一年内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