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 全国通办常见问题(一)

发布时间:2025-02-19 13:26:46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

1、 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有什么要求?

1.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

①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注销业务可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注销业务可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③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④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⑤相关电子口岸卡介质(新办、补办、注销的无需提供)

⑥如您提供的申请材料中包含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还需要同时提供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⑦提供《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

⑧需邮寄办理的,提供《邮寄业务委托书》(跨省办理的企业只接受柜台取卡;选择邮寄企业注意收件地址填写非注册地址的,《邮寄业务委托书》上还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邮寄业务委托书》模板可通过南京海关官网-热点-常见问题(http://nanjing.customs.gov.cn/)电子口岸类--表格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持卡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主体资质的材料。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下同),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和申请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②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

【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个人签名和签字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③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等),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2、  《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必须要提供吗?申请书模板在哪里可以下载?

《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需要提供(通过网上提交新办业务申请的无需提供)。

《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模板可通过南京海关官网-热点-常见问题(http://nanjing.customs.gov.cn/)电子口岸类--表格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3、   申请书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该是谁签字?

需要由营业执照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或负责人签字。

 

4、   什么是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主体资质的材料。

 

5、   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盖章。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请不要使用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

2.签字。所有标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地方,需要由营业执照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或负责人签字。

3.签声明。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同时还要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的声明和签字日期。

4.签声明。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其本人签字,同时还要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的声明和签字日期。

5.翻译材料。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等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6、   为什么新增、补办、维护和注销操作员卡,还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单位负责本单位法人卡和操作员卡管理,因此操作员卡的新增、补办、维护和注销均需由您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相关要求,认证机构需要对申请单位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受理新办、补办、维护和注销申请。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主要有两项用途:一是对照相关信息对申请单位进行身份核验,二是证明您的所在单位知晓并同意办理操作员卡业务。因此在您办理操作员卡业务的时候,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为便利企业办理业务,“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中已为法人卡开通操作员卡自助管理功能,使用法人卡可自行为本单位操作员卡进行解锁和证书延期(有效期内的证书延期),无需到制卡机构办理。

 

7、   什么是新办业务?

申请人在电子口岸系统中未办理过电子口岸卡的,可以申请新办电子口岸卡。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仅可办理企业法人卡,不能办理操作员卡。同一申请单位内,同一人仅可办理1个电子口岸卡。

新办业务分为:新入网企业办卡和增办操作员卡(存量企业)。


8、   新办业务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

①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④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⑤如您提供的申请材料中包含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还需要同时提供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⑥需邮寄办理的,提供《邮寄业务委托书》,请在系统备注栏填写与《邮寄业务委托书》一致的收件信息,注意收件地址如果填写为非注册地的,《邮寄业务委托书》还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跨省办理的企业只接受柜台取卡,柜台取卡的企业请在系统备注栏填写(南京本部、吴江、高邮及盐城4选1)柜台取卡,需由系统上传的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尽快至所选的柜台取卡。

《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邮寄业务委托书》模板可通过南京海关官网-热点-常见问题(http://nanjing.customs.gov.cn/)电子口岸类--表格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9、   如何新办电子口岸卡?

方式一:网上办理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登录进入【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如实填报“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卡、操作员卡及经办人信息”,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待制卡申请信息核验通过后,南京数据分中心根据企业上传的《邮寄业务委托书》由EMS快递到付邮寄卡至收件人。

收件人本人可微信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查件”-“查快递”查询快递进度。

中国电子口岸网址: https://e.chinaport.gov.cn(注意:首次使用该系统需要先注册用户)

方式二:现场办理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登录进入【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如实填报“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卡、操作员卡及经办人信息”,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待制卡申请信息核验通过后,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前往系统备注填写的制卡网点领取电子口岸卡。请在90日内尽快办理现场领卡,超过90日未取卡的系统将强制办结。

中国电子口岸网址: https://e.chinaport.gov.cn(注意:首次使用该系统需要先注册用户)

具体办理流程可查看南京海关官网-热点-常见问题(http://nanjing.customs.gov.cn/)电子口岸类--“新入网企业办卡”、“增办操作员卡”流程。

 

10、   制卡机构和发卡机构有什么区别?

1.选择方式不同

“制卡机构”和“发卡机构”之间有固定的对应关系,您可以在申请单中自行选择本次办理业务的“制卡机构”,由信息系统根据您选择的“制卡机构”自动匹配“发卡机构”。可以理解为“制卡机构”是由用户选择的,而“发卡机构”是由系统分配的。

2.职责分工不同

申请单中的制卡机构将为您办理电子口岸卡制发、补卡、解锁等具体业务。

申请单中的发卡机构由信息系统自动匹配,主要负责对该申请单的申请者进行身份核验,不办理具体制发卡业务。

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就近选择“制卡机构”办理制发卡业务。南京制卡机构代码为“16”,目前共有4个制卡窗口对外办理制发卡业务。

 (一)南京数据分中心江北本部窗口: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6号楼2楼制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吴江制卡网点: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A座1楼(吴江行政审批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45,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高邮制卡网点:

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3楼(高邮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盐城制卡网点: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7号楼二楼政务大厅3-4号窗口(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长三角绿色低碳)-盐城(盐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6:30(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汤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