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 全国通办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5-01-14 15:08:41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

自2024年9月9日起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已实现全国线上和线下通办,包括首次办理电子口岸卡和新增操作员卡。新入网企业首次可免费申请办理1个法人卡和1个操作员卡(法人卡和操作员卡持卡人不可为同一人),额外申请办理的操作员卡需自费购买(见附件3:电子口岸客户端安全产品目录)。

自2025年1月15日起电子口岸制发卡“非新办”业务可实现全国线下通办,包括“变更”、“补办”、“维护”、“注销”业务。全国各地的进出口企业均可选择南京数据分中心的任意一个窗口线下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非新办业务”。业务过渡期为1个月。

自2025年2月16日起,办理电子口岸制发“非新办业务”的企业均需按新的申请材料和流程办理。

一、面向法人及其他组织用户业务

1. 申请材料清单

(1)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注销业务可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注销业务可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4)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6)相关电子口岸卡介质

2. 申请材料要求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持卡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主体资质的材料。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下同),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和申请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3)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

(4)法定代表人、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个人签名和签字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5)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等),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二、面向操作员卡持卡人业务

1. 申请材料清单

(1)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3)待处理的电子口岸卡(如有)

(4)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2. 申请材料要求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身份证明需与办理电子口岸卡时提交的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致,证件类型不一致的不能受理。

(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空白处签注“用于处理本人的电子口岸卡及用户信息”、本人手写签名和签字日期。(三处签注缺一不可)

(3)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等),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

见附件1: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

见附件2: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申请表

三、办理方式

1.“新办”业务:

江苏省省内的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可选择柜台取卡,也可选择邮寄取卡。江苏省省外的企业(即选择跨区通办的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只接收柜台取卡。

2.“非新办业务”:

江苏省省内的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维护”、“变更”业务接受邮寄和柜台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注销”业务接收邮件和柜台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补办”业务目前只接受柜台办理,后期线上系统开通后可实现线上申请邮寄办理。江苏省省外的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非新办”业务只接受柜台办理。

具体电子口岸制发卡“非新办”业务详见各办理流程。

(一)柜台办理

需"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上填写的经办人本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其他人员不予办理)及所需申请材料就近前往南京数据分中心的任一窗口排队办理。

(二)邮寄办理

企业需邮寄以下资料至南京数据分中心本部窗口:1)电子口岸卡:需要解锁、证书延期及换卡的卡片。2)加盖企业红章的《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按提交说明填写)。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操作员持卡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按范例提交)。4)加盖企业红章的《邮寄业务委托书》(收件地址如非注册地址,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特别提醒:如果企业同时提交办理几项“非新办”业务(“维护”加“变更”、“维护”加“补办”等),建议您至南京数据分中心任一窗口可一次性完成办理。

四、办理地址

1.南京数据分中心江北本部窗口: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6号楼2楼制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45,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吴江制卡网点: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A座1楼(吴江行政审批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45,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高邮制卡网点:

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3楼(高邮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盐城制卡网点: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7号楼二楼政务大厅3-4号窗口(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长三角绿色低碳)-盐城(盐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对外热线电话:

025-9688888、010-95198


附件1: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doc


附件2: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申请表.doc


附件3:电子口岸客户端安全产品目录.doc


其他附件:电子口岸制发卡“变更”业务.docx


其他附件:电子口岸制发卡“维护(卡证书延期、解锁及换卡)”业务.docx


其他附件:电子口岸制发卡“补办(卡丢失或超期)”业务.docx


其他附件:电子口岸制发卡“注销”业务.docx


其他附件: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材料.doc

责任编辑:汤恬然